目前,UGC已經成為企業和商家最感興趣的話題之一,因為具有強大創造力的用戶所產生的內容,可以帶來巨大的實現價值。
我們可以先看看網易云。2017年,網易云舉辦了“樂評專列”活動,多達5000條精選音樂評論帶來了巨大的效果,而這些音樂評論都來自網易云的評論區,都是網易云用戶的肺腑之言,每一句都包含著一段真實的音樂回顧,讓用戶感受到深深的情感共鳴,可謂當年最成功的、經典的地鐵廣告和UGC內容營銷了。
除了網易云音樂外,其它做UGC內容營銷的品牌也不在少數,如江小白、知乎、小紅書等品牌都慣于用UGC內容作為內容營銷活動中的“主角”。UGC內容可以給人們帶來很強的影響和引導作用,如豆瓣的影評和書評,成為很多人挑選影片和書籍的參考,而淘寶商品的評論區功能,也成為了各種“買家秀”的內容生產平臺,為很多的消費者形成了建議和咨詢。
路人通過評論自發引導的感知和印象,加上口碑和內容,引起的反響遠不如一個KOL的帶貨效果,利用好UGC內容進行品牌或產品營銷,品牌本身要發揮一定的主動性,讓目標群體看到他們想看到的,品牌希望大眾看到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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