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釋對《刑法》交通肇事罪的認定做了詳細的分析,使得在司法實踐中的運用更具操作性。
2、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承擔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4、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同等事故責任的;
5、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力賠償30萬元以上的。
6、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7、 (一)飲酒、吸毒后駕駛機動車的;
8、 (二)駕駛無駕駛資格的機動車的;
9、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靈的機動車;
10、 (四)明知是無牌或者報廢機動車而駕駛的;
11、 (五)嚴重超載行駛的;
12、 (六)逃離事故現場,逃避法律追究的。
相關關鍵詞: 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釋 交通肇事與一般交通肇事 最高法審理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