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廣告文案”?
在我不長的職業生涯中,接觸了很多的廣告文案工作者,有些是科班出身,大學專業就學寫廣告;有些是銷售轉文案,因為覺著文案崗輕松點;有些之前是文藝青年,現在就想寫文案;有些是從策劃轉過來的。
這些人中,干了三五年的人有,干了十幾年的人也有,每逢談起杜蕾斯、可口可樂和農夫山泉這樣的大品牌廣告,每個人都可以口若懸河滔滔不絕。畢竟,這些大牌廣告的確很厲害,也是能夠從網絡上最方便查找到的資料。既長見識又能增加自己的談資,每個人都非常愿意去了解。
可是,往往當我問他們一個問題:“廣告文案”是什么?
他們的回應大同小異,有好點的可以從自己理解的角度來闡述回答這個問題。但大多數人稍微一愣,便開始即興傾倒自己從網絡上學來的那些案例:如同xxx一樣,他們那樣……
說實話,聽了很多遍,耳朵老繭起了,也沒能聽到一個新鮮的答案。
出自零售廣告公司朱蒂斯查爾斯創意傳播公司總裁的說法:“文案寫手就是坐在鍵盤后面的銷售人員。”這句話很經典,但是再經典的話被提及多遍,并聽著那些不著四六的解釋,任憑是誰也該聽吐了。
我想,有志于廣告文案創作的你,應該也是如此。
說這句話是經典,是因為其揭示了廣告文案在產品售賣過程中最重要的一個作用:推波助瀾,其核心目的就是售賣產品。
說聽不下去的原因在于,第一是聽了很多遍,第二是他們可能把這句話解釋的五顏六色、烏七八糟。
其實,對于這句話,它只揭示了文案核心目的就是售賣產品這一事實,其他都是扯淡。
從這里面你能夠看出來的是,大部分的人對“廣告文案”這四個字的理解,甚至比其字面意思還要少一些。也就是說,大部分的人,對“廣告文案”這四個字最簡單的字面含義都沒能夠完全理解。
這是為什么呢?
我覺著原因有二:其一,你其實沒有這方面的意識;其二,平日里根本沒注意到要思考這個問題的答案。
很多人對廣告文案有個誤區,都覺著廣告文案既然是要了解消費者需求,那就是討好消費者。其實并非如此,廣告的目的并不是討好、娛樂觀眾,或贏得廣告大獎,而是要把產品賣出去。一個好的廣告人,并不在意自己的廣告會不會受歡迎,會不會獲獎,會不會被人夸贊。能讓消費者看了高興固然是好,但廣告文案的核心目的在于達成目標,廣告是一種工具,是提升銷量和獲利的工具。
在前面列舉的一部分當中,其中之一是文藝青年從事廣告文案工作的,可以說他們都熱衷文藝,希望并著手處理,讓自己的作用充滿美感、旋律,這也沒什么不好,但是過往經驗告訴我們,辭藻華麗的語句,往往無法直接打動消費者。無法打動,自然無法溝通,無法溝通,自然無法達成售賣。
往往來說,廣告的視覺效果、風格和畫面,應該由消費者去主導。如果一味的自說自話,或者自嗨,或者是追趕時髦潮流,很可能你所精心準備的廣告就是曇花一現。美固然是美的,但沒啥用。文藝范和商業文書之間,還是有著較大差異的。
從文字角度而言,比較唯美或者藝術要求高的文字,但是往往這樣的文字無法準確表達產品的賣點。而那些能夠精準飆到產品賣點的人,可能低成本制作,只有簡單直白的文字,沒有花哨,沒有噱頭,但往往能夠得到消費者的青睞。
文案必須做到三點:吸引注意力,達到溝通效果,說服消費者。
商業文稿通常而言都是比較看重結果,過程也是簡單直接有效的。廣告文案自然也是如此,既然其核心目的只有一個:銷售產品。那廣告文案創作過程中,一切不必要的,復雜的東西都可以去除。只是向著一個目標挺近、優化,其余的內容都是可以去除的。在這樣一個理念的支撐下,如果你是文藝青年,那你的文藝夢可能無法在此之上得以實現。
吸引是關鍵,溝通是功能,說服消費者購買產品是最終目的,你明白了嗎?
再來說說現如今互聯網時代,廣告文案是否發生了變化?在我們深入的研究中發現,互聯網只是改變了廣告文案傳播的途徑和效率,廣告文案的核心并未發生改變,畢竟人性沒有發生變化。
如果非要說改變的話,網絡的便捷快速,讓文案的傳播也更加迅速,在此條件之下,廣告文案更容易受到大眾的檢測,好與不好,一目了然。當然,也還有最重要的一環,網絡讓每個人的專注力都在變短,在此條件下,你的文案勢必要更加精簡、練達。而在超高的傳播速度下,消費者早已經有了一顆敏感的內心,能夠精準的篩選出好廣告與壞廣告,同時,他們喜歡那種簡單有效直接的廣告,畢竟,他們的時間有限。
最后,可能會發生變化的是,消費者需求的轉變讓文案的重點也在發生變化。比如二十年前,消費者在意的是質量、做工、價格,而現如今消費者可能更在意便捷度、美觀度等等。這個需要廣告人提前去了解市場、發掘需求,然后做出對應的策略。